聯合報記者林保光/高雄報導
高雄左營蓮池潭因廟宇辦施放焰火活動,焰火失控炸向人群,雖無觀眾受傷卻造成一陣恐慌。消防局查出廠商施放焰火不符合申請計畫內容,將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處罰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據了解,左營太子宮在施放焰火計畫中,在蓮池潭水面設5座浮台,另在環潭路蓮潭物產館後方碼頭,以1輛大型吊臂車懸吊300顆煙火,水、陸施放焰火。

高雄市消防局證實,其中吊臂車懸煙火的「吊車風火輪」,依申請計畫,焰火應射向蓮池潭水域,但卻射向陸地民眾觀賞區,明顯違反計畫內容,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高雄市消防局表示,主辦單位左營太子宮1月28日送件申請施放焰火,消防局依煙火種類、施放位置及安全距離等項目審查合格,並事先檢查過設置的煙火才准予依申請計劃施放焰火,也派人車戒備,可是發生焰火施放失控,經蒐證確實,認為廠商違反申請內容。
左營太子宮施放焰火活動原經消防局審查合格,且擴大安全區域至1倍多,由半徑20公尺擴大到半徑42公尺。但消防局發現,昨晚施放距離約88公尺,不僅未向潭面施放,反而射向岸際人群,施放距離遠超過申請範圍,且並無任何安全管制措施,造成觀眾恐慌,將依法裁罰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警、消表示,並未接到有人遭焰火灼傷的通報。但左營警分局表示,針對左營太子宮昨晚活動期間施放煙火,部分焰火射向民眾觀看區域造成驚恐,為釐清真相,將主動調查,並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偵辦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