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林麗玉、簡慧珍、劉柏均、陳右豪、劉懿萱、李成蔭/台北報導
農委會預告動保法修正條例,原禁止夜市攤商讓民眾付費撈金魚後帶走,遭攤商痛批既沒溝通也沒配套,「農委會沒事可做嗎?」由於反彈聲浪大,農委會修法方向大轉彎,1日晚間緊急改口,將優先禁止夜市攤商提供付費遊戲換天竺鼠、兔子等哺乳類動物,暫時不納入撈金魚和烏龜等水族類,代表夜市又可以撈金魚。
農委會日前預告動保法修正草案,其中動保法修正草案第十三條寫道,禁止夜市攤商以遊戲、娛樂、賭博等名義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撈金魚與撈烏龜遊戲恐成絕響,引發攤商反彈。
修法前沒溝通 攤商憂生計
台北士林夜市商圈聯合會理事長蘇文山說,讓民眾撈金魚最重得罰25萬元,將嚴重衝擊攤商生計,農委會卻未溝通與配套;但台北市王姓市民卻說,每次在夜市撈金魚攤位看到小朋友用紙撈「戳來戳去」,有點殘忍,贊成修法禁止。
農委會畜牧處動保科長鄭祝菁受訪時仍稱,很多動保團體倡議修法禁止,加上大眾動保意識提高,才盼修法讓未來有法可依據、管制;她不斷解釋法條的關鍵在於交換或贈與,業者若僅收費提供撈魚體驗,但民眾不帶走魚,就不會受罰。
然而法令禁止夜市撈金魚的輿論沸騰,農委會緊急發布聲明,改口稱撈金魚、烏龜不受限制。鄭祝菁說,草案內容範圍很大,目前收到夜市攤商業者意見,經內部討論後,修法會優先以哺乳類動物為主,禁止夜市遊戲以天竺鼠、兔子等動物進行交換或贈與,暫不禁撈金魚和烏龜。
民團促修法 輔導業者轉型
台灣動物保護行動監督聯盟秘書長何宗勳認為,許多外國觀光客到台灣逛夜市,關心動保的人都覺得撈金魚是很負面的行為,據悉夜市撈金魚攤商僅是薄利、攤數已不多,農委會不該只聽到幾家業者的聲音,就匆忙修改方向,「推得快、撤退也快」,反而凸顯農委會修法前未經深思熟慮。他認為若可通過修法,由政府訂定配套、輔導業者轉型,也可獲得好名聲。
除此之外,本次動保法大翻修,還包括禁止電商平台刊登販售指定寵物、非法特定寵物,及明確化棄養要件。
鄭祝菁表示,以往地方政府或民眾撿到流浪貓犬後送進收容所,若掃到晶片會通知飼主領回,卻常遇到通知好幾個月都無人領回的狀況,此次修法將縮短通知的行政程序時間,公告或簡訊通知後七日,若無人領回且無正當理由,就會認定為棄養,原飼主不但不能領回,還會被處3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