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為提升集合住宅的居住安全,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提醒,凡屬6層樓以上的住宅類建築物(類組代號H2),須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檢查重點包括避難設施、防雷設備以及緊急供電系統等,確保相關設施在災害發生時能正常運作,提升整體應變能力。若未在期限內完成申報,將依《建築法》處以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建管處指出,住宅類建築的公安申報頻率會依建築物高度與樓層不同而有所區分:16層以上或高度達50公尺以上建築,每2年申報1次;8至15層建築每3年申報1次;至於6至7層集合住宅則自今年起全面納入申報範圍,須每4年申報1次。市府依據建築物取得使用執照的年度進行列管,今年需要申報的案件共有3,703件,目前已完成1,424件。建管處也特別提醒,今年首次全面納入的6至7層住宅社區應留意申報期限。

從去年申報情形來看,8樓以上住宅的平均申報率已超過93%。而去年先行列管、於民國93年1月後取得使用執照的6至7層住宅,共341件,申報率約為68%。建管處處長莊敬權表示,今年申報重點將放在民國92年12月底前取得使用執照的6至7層住宅,總計有1,321件,市府自去年底起已陸續發函通知相關所有權人。
配合今年申報範圍擴大,桃園市府去年也額外爭取到2,000萬元公寓大廈修繕補助經費,並獲議會支持,使今年相關補助預算提高至8,000萬元。目前「桃園市公寓大廈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計畫」正辦理簽核程序,預計4月正式公告。
考量部分老舊公寓尚未成立管理組織,可能影響公安申報及申請補助的權益,市府也將採取「主動輔導、補助引導」的方式,由專責輔導團隊協助社區成立管理委員會。同時也將補助申請方式由原本的憑證核銷制,簡化為定額補助制度,以減輕社區在申請與行政流程上的負擔。
建管處強調,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是保障住戶安全的重要機制,呼籲各社區落實公共設施的管理與維護。市府表示,裁罰並非最終目的,重點仍在於降低事故風險,讓居民能在更安全的環境中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