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德宜/台北報導
桃園客運日前公告,有9條公車路線8月1日起取消停靠「幸福社區」雙向站位,引起熱議。關心道路安全的網紅「Cheap」在臉書表示,正常國家是大力發展大眾交通工具,確保便利性、安全性,提升城市生活品質,台灣卻是違停阻礙大眾交通工具,「我看乾脆借力使力,打不贏就加入,發展成台灣特色好了,以後公車改成隨招隨停,這樣才方便」。
桃園客運的公告指出,「因該路段車流量大,此站牌距離路口過近,且常有違停車輛,導致本公司車輛無法緊靠站牌,衍生乘客上下車安全之虞,並影響後方來車通行,請改使用『嘉裕紡織廠』站位乘車」。各大道安路權社團轉分享該則訊息,「反攻大路」臉書社團的網友表示,「只要沒有公車站,就沒有人能在公車站違停」,其他網友也紛紛表示,「我們有警察嗎」、「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沒有公車靠站,就不算是違停」、「鬼島日常,公車的科技執法呢」。
「反攻大路」社團還有網友搜出屏東客運6月4日也有類似公告,他說,「公車被違停逼走的鳥事,屏東客運也發生過,更可悲的是,被取消的站牌在派出所外」。
屏東客運的路線縮駛的公告指出,因終點站「餉潭」站常有車輛違停,占用公車停靠區與迴車空間,致停車空間不足,影響迴車安全,自7月1日起縮駛至「廟前」站。網友在該則公告文章留言,「超級可悲,旁邊就派出所,警察在睡覺」、「找警察多加巡邏取締很難嗎?直接把站點裁撤,這樣讓需要在那一站搭車的乘客作何感想」、「感謝微罪不舉」、「不處理違停,反而公車直接不開了,這很台灣」。還有網友標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因為你們不執法,設個科技執法也不要,導致大眾運輸要向違規仔妥協,你們尊嚴真的蕩然無存」。
立法院5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從6月30日起,路口、公車站、併排等臨停,及騎樓違停、騎車講手機等8項微罪不開放檢舉,警方取締仍可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