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不少民眾會把相鄰兩戶房屋打通一起使用,也常好奇如果只有其中一戶設戶籍,還能不能適用自住房屋稅率。對此,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只要符合相關自住條件,即使只在其中一戶設籍,仍有機會適用1.2%的自住房屋稅率。
基隆市稅務局指出,自住房屋需同時符合3項條件,包括:第一,房屋不能出租或作為營業用途;第二,須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在該屋完成戶籍登記;第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的自住房屋,以3戶內為限,才能適用自住優惠稅率1.2%。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果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持有的相鄰房屋,有打通或合併使用情況,即便只在其中一戶辦理戶籍登記,只要整體使用狀況符合自住規定,相關房屋仍可一起適用自住優惠稅率。
至於房屋戶數怎麼認定,稅務局表示,若房屋已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會以建物所有權狀為準;若未辦保存登記,則依戶政機關編定的門牌號碼認定;若連門牌都沒有,則會看是否具備獨立使用功能來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