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朱冠諭/桃園報導
桃園市去年消費爭議申訴案件多達8016件,以房屋641件居冠,民代要求市府提出具體措施,保障消費者權益。市府回應,會將爭議型態分門別類,列為優先稽查項目,同時加強民眾消費資訊宣導。
市府法務局統計,去年1月至11月消費爭議申訴案件,前5名依序為房屋641件、運輸(旅遊、交通、外送等)544件、車輛535件、線上遊戲527件、電器及周邊產品458件,和前年同期相比,雖去年房屋類爭議案件減少17.82%,補習類爭議下降61.75%,但相較其餘5都消費爭議集中在線上遊戲或網路電視購物,桃園主要申訴案件卻是房屋與車輛類,呈現不同趨勢。
議員黃敬平表示,近年桃園房產交易棟數相較同期增加2成,交易熱度在全台仍排名第一,以致爭議案件居高不下,市府應加強要求民間業者配合,定型化契約中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避免不肖業者在合約中寫入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約定。
議員余信憲則建議,市府應從源頭管理做起,由建管處詳細審核建商送到市府的資料,確認有無按圖施作,避免後續糾紛。
主任消保官彭新澍表示,桃園市建案林立,市府針對預售屋等高風險消費領域展開密集稽查,去年8月至11月間,每2周查核1次,已查核20件建案,並已完成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修正,新增信用貸款分期告知義務、獎勵機制等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