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潤寅詐貸案扯出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退休調查官郭詩晃涉收賄500萬元「吃案」,還商請有富建設董事長洪村騫關說升等;郭否認收賄,台北地院依貪汙罪判郭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郭詩晃出庭聽判,對於被重判長嘆一聲,口中碎念「冤枉」;同案潤寅負責人王音之依行賄罪判刑4月,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關於郭詩晃有無利用關說升等,合議庭今年四月傳喚調查局前副局長潘鴻謀作證,潘退休後在有富建設擔任顧問職。
潘鴻謀證稱,當副局長時是調查局人審會委員,人事問題都公開、公平處理,他曾詢問市調處松山站主任郭工作表現,得到「不是很特殊」的答案,潘否認接受委託處理人事,合議庭審結,也未認定郭靠關係升等。
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2010年8月起涉嫌向九家銀行詐貸得386億2718萬元,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楊文虎夫婦等36人,檢方續查出楊文虎等人向另三家銀行詐貸86億餘元,2020年5月間追加起訴楊文虎15人。楊文虎、王音之已分別重判。
這起詐貸案爆發「案外案」,檢方查出王音之2017年間涉透過洪村騫交付500萬元給郭詩晃,讓詐貸案不見光,郭同時間向洪表達希望協助升等,郭收受賄款後,即未積極查辦詐貸案,2019年將案件改列參考資料。
檢方搜索、約談後聲押郭獲准,偵結時依貪汙罪起訴郭,郭移審時否認收賄,僅承認曾向洪要求協助升等,獲以5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及限制住居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