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邱宜君、楊雅棠、羅真、 鄭媁/台北報導
22日新增一名確診個案是機構護理師,他出現症狀後曾二度就醫,到確診之前,因症狀緩解,還曾經回機構上班三天,引發外界討論應放寬醫護人員的採檢標準。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醫療整備組已討論擴大採檢對象,擬放寬醫護人員,只要發燒或有呼吸道症狀就可以採檢,相關配套研議中。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3月21日記者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副組長莊人祥、疫情監測組組長組長周志浩、指揮官陳時中、副指揮官陳宗彥、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王必勝 共同參與。記者楊雅棠/攝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副組長莊人祥表示,根據3月14日公布「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14天內有旅遊史或接觸史且為醫師高度懷疑的個案,或是發燒呼吸道症狀群聚者,可以通報送驗。若個案有肺炎;就要進入法定傳染病通報流程,若無肺炎,個案也要自主健康管理14天。
羅一鈞表示,依這兩天通報人數看來,隨入境管制加嚴,機場入境採檢高峰已過,評估國內檢驗量能應可負擔,因此本就重新研議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定義,希望擴大採檢醫護人員,另也會配套,確保醫護人員在不具傳染力的前提下,可以回去工作。
他表示,23日初步討論醫護人員發燒或有呼吸道症狀就可採檢,本周專家會議會做最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