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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炒房…1年內轉賣 重稅45%

#政策 #房地合一 #稅率 #炒房 #自住 #外資

記者李昭安、沈婉玉/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天初步審查通過房地合一課稅的新草案,短期炒房將「從重課稅」,持有未滿一年售出,將課稅百分之四十五,是所得稅中最重稅率。為減少對自住者影響,草案明定減免標準,若自住滿六年,賣屋獲利逾四百萬元時課稅百分之十,不滿四百萬元免稅。新制預計明年元旦上路。

行政院政務委員杜紫軍昨邀財政部、內政部等部會討論攸關房地合一課稅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敲定房屋交易所得稅率全面調高,持有未滿一年課百分之四十五;持有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課百分之卅五;持有兩年以上、十年以下課百分之廿;持有超過十年課百分之十五。

財政部原規畫自住者交易減免門檻以「房地總價」為標準,四千萬元以下免稅。新制改以「獲利」為標準,獲利逾四百萬課稅百分之十,四百萬以下免稅。不過需連續住滿六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六年內只能減免一次。

杜紫軍表示,此版本精神「短期從重、中期合理、長期持有有優惠」,盼防止短期炒作房事歪風,讓交易回正軌。財政部推估,房地合一課稅上路後,首年稅收約四十億元,之後逐年增加,十年後可望達百億。

草案訂定「日出條款」,明年元旦後買屋、賣屋才適用新制,現持有房屋者不受影響。

財政部賦稅署長吳自心說,新制將配合修正「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停徵不動產特銷稅,因此課稅時程中特別明定,一○三年一月二日後購屋購地、持有未滿兩年者,若在明年元旦後出售房地,也適用新制,以防短期炒作。

為避免外資、陸資來台炒房,針對非境內居住者、總機構在境外的營利事業,草案也訂高稅率,持有未滿一年出售房地課百分之四十五,持有超過一年課百分之三十五。 杜紫軍說:「盼外資到台灣實質投資,而非在房地產下工夫。」

財部近期將在北中南廣開公聽會,若外界接受度高,將盡快提報行政院會通過,送立院審議;若有不同意見、認為應調整費率,就會再研議,本會期會送立院審議。

記者李昭安、沈婉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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