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曼蘋、邱書昱/綜合報導
政府今年6月底重新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不少縣市都發現,7到9月民眾檢舉件數比上半年明顯增加,不只計程車,連復康巴士也常遭檢舉。
新北市議員王威元表示,中央修法可能立意良善,卻形成民眾檢舉亂象,復康巴士駕駛也是持營業用駕照,他曾收到復康巴士司機陳情,因在「不合法」地點上下客就被記點,後續雖透過申訴並獲得妥適處理,但過程中一樣擾民,大家都很為難。

陳姓駕駛說,他曾載年邁且行動不便的父親到餐廳用餐,開到店門口想讓父親少走一些路,沒多久就收到違規檢舉罰單,實在無奈。不過,張先生認為違規就是違規,「沒有違規就沒有檢舉」,應該要管制違規的人,而非怪罪檢舉亂象。
台北市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歐保欣說,曾有司機抵達乘客下車地點,由於一旁是機車停車格無法並排臨停,所以往前開三百公尺,結果乘客氣得不下車,還投訴司機刻意繞路加價。他建議在不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時,路邊停車上下客應採微罪不舉,以勸導單提醒,長遠要有上下客專用區,讓乘客、司機都有安全空間。
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教授張勝雄也表示,計程車的訴求是地方政府權限,可以在適當地點考慮畫設黃線允許臨時上下客,也應該設立合法上下客專區。
新北交大表示,員警審核民眾檢舉案件,都會落實審核案件,並依內政部函釋處理,無論當場稽查或受理民眾檢舉,都應兼顧裁罰細則規定,優先勸導免予舉發,兼顧交通維護並避免亂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