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瑞益/高雄報導
南台灣酷暑難耐,高雄1名機車女騎士日前在停等紅燈時,因為躲在樹蔭下避免陽光曝曬,竟然接到警方依《道交條例》對她開罰1萬6000元「天價」罰單,超過闖紅燈1800元罰款的8倍。此事經網友在臉書披露後,引起各界議論,酸警方「搶錢」並提醒民眾以後別躲在樹蔭下遮陽,以免荷包大失血。左營警方昨(11)日表示,為避免爭議已主動撤單,日後會再加強員警值勤教育。
左營警分局新莊派出所今年7月上旬接獲民眾檢舉,稱有機車在新莊一路暫停陰涼處躲太陽,差點造成後方車輛追撞,員警認為當時並非遇到突發狀況,女騎士竟在車道中暫停,會導致後方車輛因閃避不及而發生危險,所以逕行舉發。
網友PO出罰單,警方根據民眾檢舉,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規定,「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違規行為,開罰1萬6000元。
不過,交通部先前函示「躲太陽為暫停行為,與臨時停車、危險駕駛不同,尚無罰則」,打臉警方罰單;對此,警方為免爭議,日前已主動聯繫當事人,予以撤單。
警方表示,開出這張罰單的警員當時沒想太多,就依《道交條例》開罰,但罰單送到左營警分局交通組後因認不妥而撤單。之後警方會再加強對警員的教育,避免類似爭議案件再發生。
有警官表示,警察機關在製作交通罰單時應更加嚴謹,警員開單後得經派出所所長核可,送分局交通組輸入電腦才會入案,但這張罰單處理過程都沒人察覺有問題,值得警察機關深入檢討。
此事經網友在臉書社群曝光後,引起諸多議論。有網友說,這比闖紅燈被罰1800元還「貴森森」;有網友指出,喜歡躲太陽的,運氣差就會收到;另依據新修正的《道交條例》,車輛未禮讓行人可罰鍰1200至6000元。因此有網友笑稱:「10次未讓行人抵不過1次躲太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