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孟奎╱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11)日三讀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案,增訂並調整遺產稅、贈與稅、菸稅的稅收,作為特種基金指定財源,進一步強化長照的服務效能與能量,預估遺贈稅及菸稅未來每年可挹注長照288億元。
不過,臨時會通過的條文只是賦予長照增加遺產稅、贈與稅以及菸稅作為財源的法源,如果要加稅,必須另提遺贈稅法以及菸稅的修正草案,因此,加稅還不會很快實施。
新法調增遺產稅、贈與稅以及菸稅的收入,作為長照特種基金的財務來源,除每包菸的菸稅調高20元外,遺贈稅率也將從現行10%提高到最高20%,並採10%、15%及20%三級累進稅率。
此外,現行長照法規定,未來「住宿機構」必須法人化,但因為法人化定義還不清楚,造成業者經營恐慌,有立委更擔心小型機構可能無以為繼,所以三讀條文鬆綁法規,讓原有的1,000多家小型、未滿49床長照機構,可以繼續存在,不受法人化限制,但若遷移、擴大,就須法人化。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說,這次修法有兩重點,一是修正第15條,增加遺贈稅以及菸稅為財源,每年可增288億元挹注長照特種基金;二是修正第22及62條,是讓已依現行法令設立之長照機構,除擴充和遷移外,可依舊制繼續營運,排除長照法施行五年後需改為法人立案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