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開徵車輛共823萬輛,稅額合計661億元,輛數、稅額雙雙成長,分別年增2.2%及0.6%。
財政部27日委由桃園市地方稅務局召開牌照稅開徵宣導記者會,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提醒納稅人如期繳納。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長姚世昌表示,若逾期繳納,每逾三天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超過30天未繳納,稽徵機關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觀察六都牌照稅開徵情形,台北市因大眾運輸便捷,加上電動汽機車基礎建設較為普及,今年開徵輛數僅年增0.9%,增幅為六都之末,且稅額更轉為負成長。至於六都開徵輛數成長最多者為桃園市年增2.9%。
此外,目前各地方政府均對電動車免徵牌照稅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截至今年2月底,全國電動汽車共約5.9萬輛,免徵金額約16.9億元,相較2023年成長3%。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已辦理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納稅人,應在繳納期間截止日,也就是今年4月30日前,在帳戶預留足額存款,以備提兌。
另外為簡政便民及節能減碳,去年7月1日起,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供牌照稅繳款書歸戶服務,納稅人可在開徵兩個月前,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將同一縣市內全部車輛歸戶,每張歸戶繳款書以五筆車籍為限,已申請歸戶之車輛車籍如無移轉管轄,不必每年申請。
賦稅署鼓勵民眾多加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線上申請歸戶,並勾選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歸戶資料,有營業用車輛車主,可於今年7月31日前申請,今年10月開徵的營業用車輛下期牌照稅即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