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阮迺閎/花蓮報導
花蓮新城鄉65歲沈姓男子因缺錢花用,深夜摸黑至海邊撿拾逾千顆粉扁石,欲載往台北變賣,18日凌晨駕車行經新城鄉懷恩橋南端時,因石頭過重導致車身下沉、左右偏移遭警攔查,警方在後車廂起出32袋、重達571公斤粉扁石,訊後依竊盜罪嫌將沈男送辦。
新城警分局表示,沈男17日晚間獨自駕駛廂型車前往新城鄉北三棧海邊,花了近7個小時撿拾上千顆巴掌大粉扁石,分批裝滿32袋麻袋搬運上車,卻在隔日凌晨2時許行經台9線189.4公里處懷恩橋南端時,因行駛路徑左右偏移,讓巡邏員警以為酒駕將其攔下,後現車體明顯下沉,要求打開後車廂檢查,當場查獲大量粉扁石。
沈嫌向警供稱,因生活困頓、缺錢花用,才會摸黑到海邊撿拾粉扁石,本欲將粉扁石載往台北以每顆1.2元的價格賣給設計景觀園藝的建商,沒想到剛出發就被警察攔獲。警方指出,沈男有多項竊盜、詐欺、違反森林法、侵占等前科,曾於1988年在嘉義縣犯下竊盜樟木案件,也在今年1月於立霧溪出海口竊取粉扁石,遭海巡署查獲送辦,顯見長期以竊盜國有產物為業。
警方強調,海岸及山區內的景觀石、樹木及漂流木,均屬國有財產,未經政府合法允許開採,皆不得任意破壞或占為己有,若違法將依竊盜罪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