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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讓前妻子女繼承!她想與再婚夫合買房 律師:只剩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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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C地產王
 
婚姻牽扯財產,經常讓人傷透腦筋!一名女網友發問,自稱先生與前妻有小孩,擔心倆人買房會被小孩繼承,對此律師坦言,除非這名小孩自行拋棄繼承,否則只要主張特留分,還是能合法取得房產持分。
 
女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A你的Q」發文,自稱和先生一起買房,但另一半與前妻有一個孩子,彼此生活無交集,但好奇如何避免對方來繼承房子。文章掀起話題,除了正義魔人指責心太狠,還是有理性網友就事論事,強調前妻的子女能主張特留分,更提醒原PO「最好把房子掛在女方名下」、「趕緊過戶給你們生的孩子」網友看法不一。
女網友和先生一起買房,擔心房子被前妻的孩子繼承。(圖/翻攝買房知識家A你的Q)
▼女網友和先生一起買房,擔心房子被前妻的孩子繼承。(圖/翻攝買房知識家A你的Q)
律師魏小姐表示,特留分在繼承法的定義,是指最低限度的法定應繼分,應繼分則是繼承遺產的分配,例如一棟市值1千萬元的房子,配偶與直系血親的應繼分可能市值500萬元,特留分則是在產權持有者預設遺囑的前提下,保障配偶與直系血親能繼承一定比例的遺產,通常是應繼分的二分之一,例如1000萬元的房子至少能繼承250萬元。
 
魏律師坦言,從法律角度來看,前妻的小孩可以主張特留分,這是無可避免的情況,除非有違法事證,例如謀取繼承完整的資產,做出危害原PO生命財產等行為,否則原PO也無法阻擋對方的權益,但房子如果登記在女方名下,就能避免被當作遺產處置,或許是另類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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