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
住新北市瑞芳區黃姓男子積欠交通罰鍰12萬餘元遲未繳納,新北市政府移送宜蘭分署執行,黃男經宜蘭分署屢次通知均未繳款,也無存款可查扣。日前他開車到基隆路邊停車格停車,智慧扣車系統通報查封,黃男馬上辦妥分期,才免於被拖吊、拍賣命運。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與基隆市政府交通處合作,整合路邊停車收費資訊,如發現交通欠款車輛即通報宜蘭分署評估查扣。近期新北市平溪、雙溪、瑞芳、貢寮、金山、萬里等6區欠款車輛也納入通報範圍。

黃男子欠繳交通罰鍰等12萬餘元未繳納,經新北市政府移送宜蘭分署執行,黃男經宜蘭分署屢次通知,均未到場處理欠款,執行存款也沒有結果。
黃男平時開車活動範圍多在瑞芳區一帶,甚少至基隆,車雖已被列管欠繳名單,但車子行蹤不定,難以掌握,不料,日前黃男正巧有事駕駛7年車齡的納智捷外出,短暫停留基隆市信二路停車格立即被發現,書記官接獲通報後到現場查封。
黃男趕到停車格現場,發現執行署人員後表示,他因工作忙碌未特別注意寄來的罰單,得知將拖吊、拍賣執行程序後,馬上辦妥分期清償,免於拖吊。
宜蘭分署表示,收到移送機關繳款通知後,務必在期限內自行繳納。如確有經濟困難,可主動向移送機關或執行分署陳報財產狀況後,提出適當的清償計畫,或尋求以分期方式解決,切勿置之不理。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薪、扣存款,甚至執行愛車、不動產查封,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