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震濂/台北報導
對於高資產族與237萬的受薪購屋族,2026年9月11日起將重塑資產傳承與家庭稅務新版圖!因為俗稱「大老婆條款」的條文,總統府正式修正公布;在同一天還有所得稅法的修正公布,減輕育兒家庭租稅負擔,預計受益人數237萬人,減稅利益約新台幣80億元。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怎麼算?
針對本次遺產及贈與稅法的修法核心,許多民眾高度關切資產重組與繼承權益的實質改變,財政部說明兩大點包括配偶權益視為現存財產,以及擬制遺產稅額由受贈人負擔這兩部份,在配偶權益視為現存財產方面,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在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時,一律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弭平過去「課稅加回、計算權益卻扣除」的不對稱漏洞。

至於擬制遺產稅額由受贈人負擔這部份,則由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特定親屬之財產,併計遺產總額後,按受贈財產佔比計算的擬制遺產稅額,改由各受贈人擔任納稅義務人,不再由全體繼承人概括承受。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這個修法也會讓許多民眾繳稅與抵繳門檻大幅放寬,因為刪除過去遺贈稅需滿 30 萬元,才可以申請分期繳納的限制,並開放繼承人可經由多數決同意,動用遺產中的存款直接繳納稅款。
21世紀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副理董家菱指出,過往不少地主或高淨值人士習慣在重病臨終前,將不動產或大量現金緊急移轉給配偶以圖規避遺產稅,然而隨著「大老婆條款」與受贈人按比例負擔稅額的機制確立,這種臨陣掏空遺產的避稅管道已被徹底堵死。這項轉變促使多數家族將資產傳承的時間軸大幅拉長,避免因臨時處分不動產而衍生更高的擬制遺產稅爭議。
針對資產佈局與稅務新規,董家菱也建議:因應新法實施,未來贈與配偶或特定親屬,將面臨嚴格的稅額比例分配與剩餘財產權回算,建議提早 5 到 10 年,透過信託或分年贈與免稅額進行長期規劃,才能合規避風險並順利傳承。
對於一般受薪購屋族而言,所得稅法放寬未成年子女免稅額與社會保險費全額扣除,無疑是一劑強心針。董家菱表示,在通膨與房貸利率高企的雙重壓力下,多數雙薪育兒家庭每月實質可支配所得遭到擠壓。
財政部說明,此次「婚育家庭再減稅」政策,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即每位免稅額由新臺幣10.1萬元增加為15.15萬元,預計受益人數237萬人,減稅利益約80億元。
董家菱以財政部的說明指出,有房貸負擔的養育家庭,在116年報稅時就可獲得實質補貼,能將省下的稅金進行,像是轉化為房屋養護或還貸款項的實質緩衝,對穩定整體房市的中堅買盤具有積極正面意義。
●常見問題 FAQ
Q: 「大老婆條款」修改後,配偶在繼承遺產時有什麼實質保障?
A: 修正後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在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會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這項機制避免了遺產被提前轉移而導致配偶請求權價值被稀釋,有效維護生存配偶的合法財產分配權益。
Q: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調高後,民眾什麼時候可以在報稅時享受到減稅優惠?
A: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調高 50% 至 15.15 萬元的新制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民眾在 116 年 5 月申報 115 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正式適用該項減稅優惠。
Q: 未來如果遺產稅額未滿 30 萬元,也可以申請分期繳納或用存款繳稅嗎?
A: 可以。新法已刪除應納稅額須達 30 萬元以上才能分期繳納的限制;同時增訂繼承人只要透過多數決同意,就能直接動用被繼承人遺產中的存款來繳納遺產稅,不再受限於過去需全體一致同意的繁瑣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