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和房屋買賣相比,有不少房東為了規避額外的稅賦都是私下出租,並未申報相關的收入,對於房客而言,雖然無法申請相關的租屋補貼,常見房東以「會算便宜一點」的方式回饋。不過如果房東和房客之間出現齟齬,事情可能就會變得複雜。
有位網友在臉書社團《租屋「糾紛、問題、租霸、疑難雜症」特區》發文,貼出了自己向國稅局檢舉自己房東逃漏稅的回函,表示因為房東苛扣自己的押金,因此提出檢舉,雖然因為漏稅額未達15000元的開罰標準,僅需要補稅,但是讓國稅局盯上這名房東,「已足夠大快人心了」。
然而這樣的做法卻讓許多網友搖頭,認為雖然可以出一口惡氣,但最終受傷的卻都是租客,紛紛表示「誠實報稅,成本反應...消費者買單.....」、「變相漲價,其實誰也沒比較有利」、「這費用還是會加在租客上,並不會讓租金降低,還可能讓房東有藉口漲租」。
也有不少房東現身說法,表示「我以前的觀念是大家互相,省稅金就彼此互利。但現在想法變了,稅就繳,該漲租就漲租,管他能不能租的起」、「就是因為現在這樣,我才直接把租金15000調成18000不含管理費,沒辦法,合法報稅囉」、「我是會遇到要求他不報稅,但是希望我每個月降價一點的,我都說不行會被舉報」。
除了所得須要被課稅外,當房屋被用來出租時,房屋稅跟地價稅的稅率也會比起自用高出不少,所以導致房東不願意誠實申報,不過近年來政府推行的居住政策中,有項「公益出租人」的相關規定,可享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最高1萬5000元免稅額,以及房屋稅與地價稅比照自住稅率的優惠。
另外,依照內政部規定,當房東不願給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時,其實房客是可以在房東不同意的狀況下去申請,這時房東就會自行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無須另外申請。若是房東因此提出要調漲租金或提前終止租約,房客則可以檢具事證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或消保官提出申訴或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