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戴永華╱即時報導
針對業界抱怨,國內無動力飛行場的申請合法立案仍處於灰色地帶,體育署全民運動組長呂忠仁表示,中央2014年訂定「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對場地、專業人員、保險及獎勵都有輔導規範,辦法第十條也規定,縣市政府得很該辦法訂定自治法規或補充規定,很清楚,業者是要向地方政府申請飛行場登記證。
呂忠仁表示,就輔導辦法的法令面來看,應該向地方政府受理申請;就實務面來看,全台14處飛行場條件不同,有的位於海邊、有的是盆地或縱谷,環境不同所牽動的氣流也不同,體育署很難針對場域訂定全國統一規範。
中央訂定「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第十條規定,縣市政府得依該辦法,訂定自治法規或補充規定。體育署全民組表示,法令很清楚,業者要向地方政府申請飛行場的立案登記證。 圖/本報資料照
呂忠仁說,無動力飛行傘是很好的運動,近年吸引國內外遊客享受飛翔的樂趣,值得推廣,他們最近會邀請地方政府與業者討論,把問題釐清,最近業者在申請時若遇有困難,也會出面與地方政府協商,現階段以輔導業者為主。
他建議,縣市政府比較了解當地狀況,針對場地條件與營運管理的部分,應由地方另訂詳細規範,而且中央「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沒有罰則,如果地方政府要訂自治條例,也可討論是否把罰則也訂在裡面。
呂忠仁說,「業者自律很重要」,明明不能飛行的天氣,絕對不能為了賺錢讓遊客冒險飛行,目前全國有幾個飛行場地基地都做得不錯,中央與地方可以一起協助業者進一步取得場地的合法登記。
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理事長范增仁說,體育署全民組才十幾名職員,卻掌管溯溪、飛行傘等全運動的業務幾乎包山包海,人力不足,中央目前著重於飛行專業從業人員有無證照的把關,所以他也傾向由地方政府負責飛行基地的管理立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