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郭政芬/新竹報導
竹北天坑案開庭,檢察官王遠志指控,豐邑建設未依核准圖施工,且原須33.8公尺的H型鋼貫入深度擅自縮減至18.5公尺,且未經技師核可,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為此,豐邑律師團駁斥,道路的坍塌與基地內施工無關連,危評審查就是以18.5公尺的H型鋼送件,CCP擋土工程縮減是假設工程,不構成違反建築技術規則,此案是豐邑集團歷來最大投資建案,投資逾200億元並規畫自行經營商場,根本無偷工減料、自毀信譽的動機。
竹北天坑案至今已審理一年多,檢察官論告公務員組與建商組後,兩方的律師言詞辯論。自上午9點半審理至下午6點,晚間7點多續行開庭,目前庭訊已逾8小時。
竹北天坑案晚間7點多續行開庭,庭訊至今已逾8小時,新竹地方法院夜間仍燈火通明。記者郭政芬/攝影

檢察官王遠志指出,豐邑建設未依核准圖施工,將原須33.8公尺的H型鋼貫入深度擅自縮減至15.5公尺,且未經技師核可,違反建築技術規則。他批評豐邑以「危險評估」取代結構外審,涉及偷工減料,連續壁深度不足,這屬高層決策,非基層誤判。王遠志強調,施工單位不得自行認定地質良好而免除設計條件,「若不照圖施工,坍塌就必須自行負責」。
豐邑律師團反駁,本案施工階段未違反建築技術成規,本案為集團歷來最大投資建案,投資逾200億元並規畫自行經營,無偷工減料、自毀信譽的動機。關於是否縮減CCP深度,公司內部確實曾討論,因地下約14公尺即有堅硬岩盤,因此施作15.5公尺反而較27公尺更安全,才採逆打工法。豐邑為釐清事實諮詢專家後,認為道路坍塌主因為管線施工廠商回填不實,與基地施工無關。
豐邑律師團強調,危評送審圖說為18.5公尺H型鋼與27公尺CCP,其中H型鋼確實依圖施工,而CCP屬假設工程、非主體結構,依法僅須確保安全,得視地質條件調整。律師並引用地質鑽探與多位專家、公會鑑定指出,14公尺以下為良好岩盤,在岩盤施打CCP成效有限。
豐邑律師團說,道路塌陷的地方皆發生於埋設管線道路,未埋管線路段則無異狀,且坍塌土方未流入基地內側,可從此認定道路坍塌與基地地下施工無關。而後,豐邑建設將路面全數刨除,且工地仍採取18.5公尺H型鋼施工,至今未傳出有任何道路坍塌,此案並沒有致生公共危險的問題,因此應認定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