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為守護安寧,新竹市政府在高噪音檢舉熱點路段東區光復路二段,設立「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24小時執法,只要汽機車行駛時,分貝超過標準就會被自動「拍照」。而針對其餘熱點,環保局將持續以「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抓噪音車。
環保局長江盛任表示,市府針對3區高噪音熱點規劃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首先以車流量最大、人口最稠密的東區先行,目前已經拍攝2885輛汽機車,仍待「系統設備」及「人工」雙重判讀,才會確定拍攝汽機車是否違規。至於北區及香山區高噪音檢舉熱點路,則預計明年設置。
環保局指出,針對噪音車,市府採「宣導、抓查」兩大策略,在清大前中央分隔島、光復路一段548號與明湖路390號設「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的告示牌,藉此提醒駕駛注意行駛音量。
另外,新竹市高噪音熱點包含光復路、中華路、經國路、竹光路、明湖路、西濱道路、元培街、民族路、北大路、柴橋路等地,以「移動式聲音照」抓噪音車,自4月推行至10月底,已經拍攝100場次、共計1160台車輛,其中違反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共計47輛。
環保局提醒,依據環保署「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車道速限50公里以下的路段,管制標準為86分貝,速限50到70公里路段,管制標準為90分貝,超標可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最低可處1800元以上,最高3600元以下罰鍰,並可要求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環保局也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著重在駕駛人行為導致的噪音,不論車輛整備不良或是蓄意採取高轉速的駕駛方式,只要違反噪音管制標準就會處分,車主不要心存僥倖妨礙安寧,共同維護新竹市生活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