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俊智/桃園報導
桃園市生育補助請領辦法至少要父母其中一方設籍桃園滿1年,否則其他辦法限制繁多,結果預算發不完。桃園市議會無黨聯盟與國民黨團呼籲調整辦法,桃園市政府表示,明年將放寬標準,父母其中一方在小孩出生前就設籍桃園,且出生後仍連續設籍桃園達1年,即具補助資格。
桃園生育補助首胎3萬元、第二胎4萬元、第三胎以上5萬元,多胞胎每名再加碼1萬元,申請條件限制父母其中一方須設籍桃園滿1年,如設籍僅10個月,須原戶籍在北北基且北北基設籍時間與桃園合併算滿1年。
賴姓男子今年1月從台中搬到桃園,妻子2月懷孕、9月生產,因設籍不滿1年,無法請領。他無奈,有無補助,負擔差很多。
無黨聯盟議員于北辰表示,桃園有全國首創的婦幼局,但婦幼政策不親民,有孕婦從外縣市搬來2個月後生產,領不到桃園和原縣市的補助,成補助人球,建議桃園放寬發放條件。
桃園市婦幼局回應,刻正規畫明年新增一項申請條件,明年出生新生兒,只要父母一方在小孩出生前就設籍桃園,且小孩出生後仍連續設籍桃園達1年,即具補助資格,限符合資格後2個月內申請,預計明年實施。
無黨聯盟總召李家興表示,此舉是全國首創,盼福利政策帶動全國調整作法。國民黨總召徐玉樹肯定放寬資格限制,能照顧更多人;副召梁為超與詹江村建議廣為宣傳,避免民眾漏接市府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