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蔡雯如/新北報導
新北市29處區公所主管518座市民活動中心,民政局近3年編列1.8億餘元用於修繕、維護等,不過,審計報告指出,截至2022年底仍有164座市民活動中心未通過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甚至有3成設有無障礙設備的中心檢驗不合格。民政局表示,已督促區公所在限期內辦理,後續將定期召開列管會議督促改善。
民政局2020年至2022年度編列市民活動中心興建修繕、環境維護及增設相關無障礙設施等預算,分別約8534萬、6091萬、4277萬元,但截至2022年止,有164座未通過安檢標準,以板橋區29座占多數,中和區26座居次。

另外,新北市有322座市民活動中心設有無障礙設施,但工務局2019年至2022年實地勘查137座,發現有115座無障礙設施檢查不合格,截至2022年底,仍有56座活動中心未完成改善。
審計處也發現,部分市民活動中心租借使用規定缺乏收取場地使用保證金或代辦清潔費等機制,若後續發現使用者未保持場地清潔,須由區公所用公帑支應維護和清潔費,影響機關權益。
市議員黃淑君說,很多市民活動中心是逃生避難場域,作為暫置場所使用,加上新北市幅員遼闊、使用人數多,市府應該盡速改善,另外,部分市民活動中心都未裝設電梯,身障人士使用不便,呼籲市府檢討改進。
市議員蘇泓欽表示,很多市民活動中心歷史悠久,甚至是利用幼兒園空間改造,連廁所設施都是幼兒款,呼籲市府將有安全性問題的場所,列入優先改善,針對清潔部分,也應建立收費和稽查制度,總不能什麼都叫里長承擔。
民政局表示,市民活動中心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無障礙設施設置及檢查、緊急避難場所使用等,態樣多元、數量龐大,已請各區公所清查、回復市民活動中心公安改善狀況,並督促公所依該檢查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加速辦理,後續將定期召開列管會議,督促辦理改善。
民政局指出,有關租借管理部分,已訂有市民活動中心收費標準,先前已邀集相關局處及各區公所商討修正收費標準,針對申請為婚宴場合使用或其他使用部分,修正草案細節正擬定中,將朝收取清潔費方向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