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戴瑞瑤、魏喬怡/台北報導
「新新併」台新金、新光金將力拚10月底送件,新光金已正式啟動員工溝通。金管會15日表示,目前兩家金控正就併購案準備資料中,金管會還未收到資料。兩金控在送件書件中,須提出與員工取得共識的員工安置計畫或召開勞資協商會議的紀錄。
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表示,依照金融機構合併法,要由預計合併的兩家金控一起向金管會申請許可,就目前了解,台新金與新光金正就合併案準備資料中,目前金管會還沒有收到相關資料。
侯立洋也說,因是兩家金控合併,依照慣例,應由兩家金控一起送件,若一家提前送件,金管會也無法審核,一定要兩家金控一起送件,且內容應一致。
台新金與新光金在送件前,是否要完成員工安置計畫?侯立洋表示,依照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2條,提出的書件中有合併契約書,當中就包含受雇人權益處理,也就是要包含員工安置計畫。他強調,合併案對客戶、員工、股東權益保障,與對社會大眾的影響,都會綜合納入考量。
員工安置計畫要經過工會認可嗎?侯立洋指出,在2022年時全金聯曾有提過相關建議,當時金管會有回覆,金融機構申請合併,要提出員工安置計畫,金融機構要檢附跟工會協商資料,沒有工會也要召開勞資會議的紀錄,讓金管會了解,是否已有跟工會做過協商,或是已有召開勞資協商會議,是要取得共識後的員工安置計畫。
但若員工安置計畫中,有部分項目無法取得共識還能先送件嗎?侯立洋也表示,會看員工安置計畫與金控檢附的資料是否一致,假設沒有全部取得共識,金管會也會進一步了解原因,或是請金控再說明或補件,作為准駁的參考。以富邦金併日盛金的案例來說,中間因為員工權益雙方有折衷討論,可以補調整後的計畫,報給金管會做准駁。
全金聯16日將赴金管會進行例行的年度座談,由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接見,新光銀工會也將同行,工會已預計要當場向彭金隆遞交陳情書,請金管會重視併購時員工安置計畫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