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葉冠妤/綜合報導
核三一號機27日除役,全國廢核行動平台2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和碩董事長童子賢等產業界人士屢以「以核減碳」主張核電廠延役,卻未討論核災可能性、核廢料處理問題,既不負責任,也緩不濟急,要用核電就必須先在核安、核廢料處置及民眾同意等三方面取得共識。
至於延至八月上旬的「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環團認為,政府已有具體減碳方法與淨零轉型路徑,委員會不該凌駕現有機制討論核電延役問題;若在委員會裡討論核電,將堅絕反對使用核電減碳。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核電風險與成本高昂,在老舊核電廠的核安疑慮未釐清前,在核廢料尚未有解決路徑前,討論核電延役都不切實際。
野薑花公民協會常務理事陳雪梨強調,某些特定人士在談核電時,不應只提到核電在減碳及基載方面的優點,卻避談核安、核廢料處置、民眾同意等這三個問題。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楊順美則指出,核一廠、核二廠已算實質除役,經濟部長郭智輝日前也表示,核三廠延役必須先停機更換設備,且至少要五年才能生產組裝完成,之後再運到台灣安裝測試,也就是說,從現在起到2030年,六年多的時間,核一二三廠根本都不可能發電減碳,減碳效益等於零。
對於八月上旬將召開的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認為,委員會不該凌駕現有機制討論核電延役,擔心委員會議程歪樓。崔愫欣說,若委員會焦點只放在核電,會讓人覺得奇怪,也不該訴諸口號,不考量延役風險跟成本,否則無法接受社會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