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寧/花蓮報導
港內釣魚風氣盛行,花蓮港假日午後常聚集釣客坐在岸際及碼頭邊垂釣,航港局統計,去年釣魚裁罰案件數與2013年相比,3年間竟暴增4.8倍,今年起在熱門垂釣點增設「禁止釣魚」告示牌,也將加強取締,違規釣客最高可處3000元罰鍰。
花蓮航港局統計花蓮港內違規釣魚案件數量,3年內暴增4.8倍(許家寧攝)
近年來花蓮國際商港區域民眾違規釣魚,遭航港局裁罰案件有日益增多之趨勢,為避免民眾違規釣魚受罰以及影響港區作業,航港局在花蓮港區域內易違規地點,增設4面「禁止釣魚」中英文告示牌及50組地面標字,提醒釣客切勿觸法。
花蓮港境內全部禁止釣魚!東部航務中心統計,去年花蓮港違規釣魚裁罰案件較前年增加4.8倍,唯一公告開放民眾垂釣的東堤,在2015年因颱風坍方受損「無限期禁止釣魚」,不僅讓合法的假日釣魚比賽停辦多年,也間接讓釣客分散至港內「祕境」,間接增加違規件數。
花蓮垂釣好手曾俊喬表示,漁港內釣魚的好處是安全、不用忍受海風侵襲,而且魚種豐富,像是軟絲、甘仔魚、白帶魚及鰹魚等,可以說「什麼魚都有!」因此吸引不少釣客聚集,雖然港內魚群體型通常較小,但有時候仍可見?科魚類中體型最大的牛港?。
釣客張裕銘指出,由於花蓮港東堤的魚類更加豐富,大魚也較多,有些釣客喜歡「跳肉粽」爬在消波塊上釣魚,體驗磯釣樂趣,但岸際風浪大,安全風險自然也較大,他認為,可能許多釣客仍不知道港內不能釣魚,以訛傳訛誤會東堤有開放磯釣,才會讓裁罰案件數倍增。
航港局指出,《商港法》規定花蓮國際商港區域內不得釣魚,不妨害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汙染區域,得與登記有案之相關社團協商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但目前花蓮縣政府及花蓮區漁會並未開放釣魚證,港內也未有允許垂釣區域,因此違規垂釣者,依法得處600至3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