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曉婷/台南報導
市府交通局推動「停車有序」廣設路邊停車格,今年起連續3年,將每年增設2000個路邊汽車停車格,每半年至1年檢討各路段停車格使用頻率,若使用率超過5成,將逐步把重點道路路邊停車格納入收費範圍。
台南市府交通局推動「停車有序」廣設路邊停車格,今年起連續3年,將每年增設2000個路邊汽車停車格。(圖/好房資料中心)
市府交通局副局長林炎成表示,目前全市路邊汽車停車格有14620個、機車停車格9000個,除市區主要道路採行收費制,位處非主要都會區的路邊停車格,有些已畫設超過10年,依然維持免費使用,但迭有民眾反應,免費停車格遭長期占用等問題。
交通局今年起在永康、善化、歸仁等11個行政區的50多條主要道路設置路邊汽車及機車停車格,林炎成指出,多處路段原本民眾經常亂停車,停車格一畫完,停車亂象解決大半。
另外,部分路段人行道常遭違停機車占用,行人寸步難行,配合畫設機車停車格後,終於還給行人路權。由於市區主要道路都已有路邊停車格,交通局未來3年內的路邊停車格主要畫設區域以原台南縣境為主,林炎成說,考慮逐步收費是要提高停車格周轉率,避免路邊停車格長期遭占用,甚至淪為某些特家住戶或商家的免費停車場。
交通局說,畫設路邊停車格以商圈、觀光區、學校、機關、醫院及交通轉運點及住戶集中路段等高需求區為優先,有停車格的路段,民眾車輛需依格位停放,對違停或路霸等車輛,將通報警方依違規程度告發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