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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權利金 新北林口媒體園招商

#地方 #政策 #林口影視城 #權利金 #經發局

經濟日報記者林于蘅/台北報導

新北市府打造林口影視城,第一期吸引民視等電視台進駐,第二期「林口國際媒體園區」昨(20)日展開二次招商。該案基地面積11.66公頃,地上權期限50年,權利金底價降為19.7億元,將園區分為四區招標,擬引進影視文創、娛樂休閒及生活支援服務性等產業。

新北市經濟發展局說明,該基地座落於林口區建林段385地號等十筆土地,為第六種產業專用區,建蔽率60%、容積率300%。投資金額預估約142億元,且適用新市鎮開發條例房屋稅與地價稅減免優惠,公告招商至2019年11月29日。

新北市經濟發展局說明,該基地座落於林口區建林段385地號等十筆土地,為第六種產業專用區,建蔽率60%、容積率300%。圖/新北市政府提供新北市經濟發展局說明,該基地座落於林口區建林段385地號等十筆土地,為第六種產業專用區,建蔽率60%、容積率300%。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新北經發局官員表示,該區去年底以權利金底價25億元、全區招商流標後,針對廠商提出建議檢討修正方案。官員指出,全區招商對廠商來說負擔太大,包括廠商自身用地需求及財務負擔,經分析,一個廠商大約需要用地面積為2公頃左右,因此這次規劃A、B、C、D 等四基地分開招標。

扣除公共設施面積後,林口國際媒體園區基地面積為9.3公頃,官員指出,由於全區為產業專用區,商業設施比例較低,基於扶植廠商的立場,將基地切分為四區,基地面積均在2公頃上下;其中,僅A基地的商業設施比重可達50%,其餘皆限制為21%,可合併計算。

在廠商財務負擔部分,官員說,本次四區合併的權利金底價降為19.7億元,營運期及興建期的土地租金為土地申報地價3.5%,其中2.4%採簽約當期固定地價,及另外1.1%浮動地價,也就是部分將隨土地申報調整。

另外,權利金分為開發權利金及營運權利金,開發權利金應於簽約時繳納,依各基地條件不同,約介於3至9億元不等;且自營運開始日起算至地上權存續期間屆滿之日為止,每年都須繳納營運權利金,依各基地條件不同,約介於2%~3%。

新北市經發局指出,國際媒體區腹地廣大,北側鄰近行政大樓及林口三井購物中心,且南側鄰近中山高速公路及機場捷運A9林口站,交通條件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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