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姜霏/桃園報導
桃園市蘆竹區大坑溪27日遭周邊工程使用的紅色漆料染成一片,桃園市環保局接獲陳情隨即調派線上稽查人員趕往現場,循線追查下,發現大坑溪周邊工程現場有將泰營造公司工班使用紅色漆料,在清洗油漆桶後將廢水排入大坑溪造成汙染,已違反《水汙法》第30條規定,將依同法裁罰3萬至300萬元罰鍰。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錢龍指出,27日下午收到民眾通報,表示大坑溪又再度遭不肖廠商染色,前陣子才剛遭染成藍色溪水,現在又被油漆染成紅色,呼籲環保局應加強稽查,並針對多次犯案的工廠加強處分。
環保局說明,接獲通報後,稽查人員隨即於20分鐘內趕往現場,沿水路上游巡查至新南路一段與中正路86巷交叉口,稽查時見溝渠上方有些許紅色殘渣殘留,經查該路段工程結束作業後,施工人員於道路側溝進行噴漆料桶清洗作業,另再以水車清洗溝渠,導致紅色漆料流至下游五福橋下大坑溪產生明顯色差。
在環保局稽查人員追查下,1小時內抓到元凶,並於現場告發將泰營造公司,另現場紅色漆料已清理完畢,故不另限期改善。
環保局強調,營建工程排放廢水至河川水體時,必須遵守《水汙染防治法》規定,禁止在河川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油漆、汙泥或其他汙染物,違反者依《水汙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罰,處罰金額由3萬元起至罰鍰最高額300萬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