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綜合報導
老舊社區若缺乏管理,常見樓梯間及共同走廊堆置雜物、外牆磁磚剝落、水塔乏人清洗、相關設備毀損故障,不僅環境髒亂不堪、居住品質低落,更潛藏公安隱憂。北市建管處表示,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不僅可提升社區居民生活品質,還可用管委會的名義,向市政府申請多項補助。
建管處處長劉美秀表示,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使社區公共事務統籌管理,具有多項功能,例如對於社區共用部分之管理、維護、修繕,解決共有資產保管使用等公共事務、統籌辦理例行性的消防設備檢修及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便於製訂規約及各項管理規章、第一時間接獲市政府的各項新興措施及福利補助等訊息,還可以用管委會的名義申請開設銀行帳戶,可避免將社區經費存放於個人戶頭,免除受法律強制執行假扣押或私自挪用的風險。而且儲存管理費的利息,還免納所得稅。
此外,市府提供多項獎勵與補助給成立管委會之公寓大廈,包含台北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修繕費用補助(最高補助49%,並視社區規模大小,補助上限10至20萬元)、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補助上限220萬)、綠屋頂及綠能社區改造(補助上限300萬)、外牆整新修繕(補助上限1000萬)、耐震能力階段性補強(補助上限450萬)等。還可參加優良公寓大廈評選,經評選績優者可獲頒獎金獎狀並公開表揚,讓公寓大廈提升附加價值,成為宜居共榮的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