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金足/台中報導
台灣環保聯盟等非政府組織(NGO)環保團體,針對各縣市環保期中考進行評比,台中市在取締汙染公害、綠色大眾運輸交通、發展環境友善產品、資訊透明公民參與及社區治理營造等5項,拿到A級成績,其中減少台中火力發電廠排放量、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等政策,制定過程廣邀公民參與,獲得肯定。
環保局長白智榮指出,環保局針對各類型汙染源訂定33項管制策略,成立空氣減量工作小組,並通過《生煤管制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督促台中電廠4年減少40%生煤使用量,並推出獎勵措施,鼓勵汰換老舊機車約2萬8000輛、新增電動2輪車2462輛、輔導宮廟以功代金、減少燒香、餐飲業裝設防制設備等。
市政府表示,NGO環保團體針對各縣市政府環境永續做法,及環保政見落實情況進行調查評選,評比項目包括節電、公害防治、綠色運輸、環境友善產品、資訊透明公民參與、社區治理營造等指標。
台中市訂定加嚴電力業排放標準,減少台中火力電廠空汙總量排放,成立並召開空汙防制委員會,邀集民間團體參與,后里區公所成立「環境治理諮詢委員會」。環保局強調,政策制定過程邀請公民參與,已建立市民與政府的溝通平台,凝聚各界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