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楊亞璇/台北報導
北市專用垃圾袋實施10年,環保局宣布從明年3月起,民眾若付費請人倒垃圾,不需用專用垃圾袋,但應找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的代清業者。北市議員戴錫欽痛批,非專用垃圾袋恐增加戴奧辛或其他有害氣體排放,根本開環保倒車。環保局回應,一般垃圾袋材質也是聚乙烯,無空汙問題。
戴錫欽質疑,專用垃圾袋材質燃燒後,不會產生戴奧辛等有害氣體,但請代清除業者卻可不用專用垃圾袋,豈不是在開環保倒車?
北市專用垃圾袋實施10年,環保局宣布從明年3月起,民眾若付費請人倒垃圾,不需用專用垃圾袋,但應找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的代清業者。圖/中時電子報
戴錫欽還說,專用垃圾袋為每公升0.36元,過去民眾只要用專用垃圾袋包好垃圾,每個月再花300元至500元的勞務費,新政上路後,民眾不僅要負擔每月的勞務費,業者還以每公斤約2.7元,來計算運至焚化廠的垃圾處理費。
戴錫欽怒批,若業者將成本轉嫁人民,將是變相漲價,懲罰無法自行倒垃圾的民眾。
環保局說明,業者收運垃圾至焚化廠,以秤重方式按比例計價,一噸2705元,有接獲業者反映,所使用車輛有大小之分,未來會與環保署研擬分級收費;由於一般垃圾袋材質是聚乙烯,專用垃圾袋也是聚乙烯,因此並無增加空汙問題。
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補充,依照環保署去年12月解釋,業者須持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否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6萬至30萬,甚至1年到5年的有期徒刑,因此輔導業者合法化。
盧世昌說,原先業者收完垃圾後載到其他地點整理分類,並以最大的120公升專用垃圾袋裝袋,再丟入垃圾車;未來將比照一般清除業者,取得許可證才能載運,主要影響百貨公司、餐廳、工廠。若社區、大樓清潔人員使用手推車、板車、三輪車清運則不受影響,不需申請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