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市前鎮區瑞北路近日晚間一場廟宇遶境活動,因在路上施放大量煙火、鞭炮,現場七彩濃煙直竄天際、噪音不斷,不僅造成居民困擾,也引來民眾通報警方。前鎮警分局獲報到場後,當場制止活動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告發,同時通報環保局與消防局進一步追查。環保局指出,該活動施放煙火造成明顯粒狀汙染物,已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
據了解,鳳山區某廟宇於8日晚間舉行遶境活動,過程中行經前鎮區瑞北路時,路面鋪滿鞭炮和煙火,沿路點燃後,鞭炮聲隆隆,七彩顏色的濃煙往不停往上竄,現場頓時煙霧瀰漫,噪音和空氣問題,讓居民相當困擾,甚至有民眾拍下畫面,1名員警騎著警用機車趕到場,對1名廟方的白衣男說:「不是叫你嘜擱放啊(別放了)」。

民眾也質疑警方到場後,是否有對廟方開單或僅是口頭勸導,轄區前鎮警分局回應,主辦單位廟方並未依規定申請該路段活動,警方接獲報案後,趕赴現場制止並告發,當場責令廟方即時停止活動及消除道路障礙。
警方認定,廟方遶境活動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2款「在道路兩旁附近燃燒物品,發生濃煙,足以妨礙行車視線」可處1200至2400元的罰鍰,以及同法條第9款「未經許可在道路上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同樣也可開罰1200元至2400元,已分別製單舉發。警方也呼籲,辦理婚喪喜慶活動,應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並遵守核准使用範圍及相關規定,以免影響他人權益。
另外,有關主辦單位於道路燃放鞭炮恐涉及消防法、空氣汙染防制法等規範,警方蒐證後立即通報消防局及環境保護局依權責查處,環保局表示,該廟會活動施放煙火,致產生明顯粒狀物,違反空汙法32條規定,裁處1200至10萬元罰鍰。
原文出處 【高雄廟會封路放炮 警環開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