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慧珍、何炯榮/彰化縣報導
彰化地區多家基層診所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文,希望配合他們強制執行案件,「得」提供欠稅人的電話和地址,有患者似乎知道被追查,除姓名,留下住址和電話都是假的,結果檢驗出罹患癌症,醫療院所卻「找嘸人」,醫界認為追稅追到醫療領域值得商榷。
法務部行文,希望醫師提供欠稅人個資,醫界認為追稅追到醫療領域值得商榷。 (記者簡慧珍/攝影)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長許萬相表示,預約掛號資料只要根據當事人的身分證資料就可查到,不須依醫療院所提供。對行蹤不明的當事人,彰化分署都是自行追查,不曾要求醫院或其他機關提供個資。
不過,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說,公文其實是行政執行署出具的,內容是指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案件,要求醫療院所「得」提供病人個資。其實,衛生局有行文詢問,若是醫療院所照辦而反遭病人依違反醫療法控告該怎麼辦?法務部尚未回覆。
「病人的醫療紀錄與地址電話,醫師都視為個資,不應透露。」彰化縣醫師公會理事長巫喜得說,對醫師來說,欠稅人生病了,醫療法定義上他仍是病人,當診所被通知「得」提供病患的住址與電話供查行蹤,讓醫生疑惑:到底有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彰化縣醫師公會表示,曾發現病人患罹患乳癌,診所擬通知她進一步治療,才發現女患者所留電話、地址都是假的,醫師花了一番功夫轉輾找到病患並勸她治療。
病人無奈地表示,她幫小叔當掛名的公司董事長,沒想到公司倒了、小叔跑路,積欠數百萬債務和稅款全落在她頭上,因被討債和追稅,只好用假資料自費看病。
最後,醫師決定保護病人隱私,維護醫病信賴關係。但唯恐未「配合調查」被行政執行署查出,盼衛生局協調法務部。
黃姓執業醫師表示,醫師幫病人治療身體病痛,病人為求治幾乎有問必答,這是可貴的醫病信賴關係;他擔心的是,如果相關單位只為追稅,破壞這層信賴關係,或造成患者有病不敢求醫,那就糟了。
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廖慶龍表示,將請求政府跨部會討論,別讓醫師承擔觸犯個資法的風險。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官莊榮裕表示,公務機關間有協助調查的義務,法令雖沒規定民間機構和個人須提供欠稅者的個資,但執行業務都有出具公文,「 配合」單位和個人不算違反個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