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賴佩璇/台北報導
藝人林青霞「愛店」北市港式點心店「東門興記」水餃,創辦人郭禮忠離世後,家人爆發財產分配風波,郭的長女指控母親郭林初旭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偽造父親簽名並盜蓋印鑑,盜領「共用帳戶」中的4000多萬元,台北地方法院11日依偽造文書罪判處郭林初旭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應支付公庫10萬元。可上訴。
東門興記創辦人郭禮忠2017年2月心肌梗塞猝逝後,留下約2.6億元遺產。長女郭雅慧調閱父親財產清冊,認為母親在父親過世後,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盜蓋父親的印鑑或偽簽父親姓名,從銀行盜領數千萬元,部分拿去買美金旅行支票,因此提告母親。
台北地檢署偵辦時,郭林初旭供稱銀行帳戶是和郭禮忠共同保管,還說丈夫生前曾告訴兒女,遺產由她負責處理,所以丈夫死後,她就把生意交給兒子及兒媳,她會購買美金旅行支票,是聽從長女建議,準備等她之後去美國看女兒時使用,其他提領出來的款項用來支付買墓地、墓園工程及管理費、捐款給寺廟等。
檢方認為,郭林初旭提領6300萬元,以2000萬元購買丈夫墓地,但她購買美金旅行支票明顯和郭禮忠生前託付無關,認定郭林盜領4000多萬元,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北院審理時,郭林初旭出庭時表示,無法承受「母女爭產」說法,更否認意圖詐欺取財,但可承認偽造文書罪,以免害2個女兒成為共犯。遺產中有關台幣部分已分配2個女兒,美金存款還未及處理。案經合議庭審結,認定郭林初旭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領取遺產,涉犯偽造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