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市定古蹟文萌樓併入都市更新,長期在文萌樓從事性工作者權益運動的「日日春協會」,昨在都更公聽會中提出,為避免古蹟淪為投機客獲取容積獎勵的工具,要求文萌樓畫出都更範圍。
日日春協會在都更公聽會中要求文萌樓畫出都更範圍。(記者廖珮妤/攝影)
該建物劉姓屋主委由妻子出席公聽會,表示不願出售建物,為避免外界質疑,她將提文萌樓畫出都更範圍。
文萌樓土地所有權屬台灣銀行,地上建物所有權於2011年由劉姓屋主買下,並要求原本租用的日日春協會遷移,雙方對簿公堂,一、二審日日春皆敗訴。
日日春協會4月初起發起千人連署提案,提出文萌樓因性工作與抗爭歷史被指定為古蹟,要求北市府依文資法徵收或接管文萌樓。若文萌樓最後未捐贈為公益設施,要求將文萌樓畫出都更範圍,避免額外容積獎勵,讓古蹟淪為投機者圖利工具。該項連署至今已有600多人響應。
日日春協會估算,劉姓屋主以330萬元買下建物並與地主台銀簽租約,若以屋主身分參加都更,可分配到15%至25%的權利價值,以市價60萬元計算,約可分到1500萬至2500萬元。若他再捐贈文萌樓作為公益設施,可獲188坪容積獎勵,加上修復古蹟,最高可達240坪,市價上億元。
劉姓屋主妻子昨天表示,當初並不是為了古蹟都更的容積獎勵而買下房子,如果外界有疑慮,她希望將房子畫出都更範圍,自行修復維護古蹟,未來無償供公眾使用。
都更案建商「聖得福建設」執行長洪正雄表示,多次與劉姓屋主協商,希望以1000萬元買下劉的房子,再捐贈給北市府,但屋主仍不同意。
洪正雄說,若文萌樓畫出都更案範圍,雖少了獎勵容積,都更案仍可繼續進行,他希望劉姓屋主可以放開心胸,讓都更案順利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