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劉朱松/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7日宣布,配合經濟部推動「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擴大辦理住宅家電汰換補助,即日起受理申請,並率先與台中量販通路業者合作,包括台中市家樂福9家分店及大買家2家分店,共計11處賣場率先響應,市府未來將持續與其他賣場業者接洽合作案。
經發局表示,「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原先規劃僅補助機關、學校及服務業汰換耗能設備,但有鑑於一般住宅總用電量高,且節電需全民參與,日前經濟部已拍板定案擴大補助住宅家電,其補助方案以低效率、耗電量較高的冷暖氣機,及電冰箱為主。
家用電器(示意圖/中時電子報)
經發局指出,市府已訂定「108年台中市住宅家電汰換補助計畫」,一般住宅凡107年12月7日以後,購買符合能效1、2級的冷暖氣機及電冰箱,且裝機地點在台中市,均可提出申請補助。針對補助金額,經發局指出,冷暖氣機每瓩補助1,000元,上限為3,000元;電冰箱每公升補助10元,上限為3,000元,並可回溯到107年12月7日購買都適用。
民眾只要向市府授權業者,購買節能家電,並攜帶電費單影本及身分證明,就能現場直接抵扣補助金,免去民眾自行申請程序的麻煩。不過,經發局說,家中如有多台冷暖氣機或電冰箱須汰換更新,均可申請補助,但汰換下來的廢冷暖氣機或廢電冰箱,須配合環保署廢機回收作業,確實做好回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