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斡旋金遭沒收 買房得先勤做功課
2014/10/01 15:37
好房網News記者簡蕭羽濤/整理報導
近來房市有下跌的趨勢,房價開始進入空頭,有些民眾認為是逢低買進的好時機,但買房前一定得勤做功課,要付斡旋金前先想清楚,以免房子沒買到,反而先繳學費。有民眾花了10萬元斡旋金,事後覺得買太貴而反悔不買,斡旋金也因此被沒收了5成。有業者提醒,可以透過實價登錄進行舉證,斡旋金有機會回到自己的口袋。
付斡旋金前得先想清楚,了解房子的狀況,一旦後悔錢可能拿不回來。(翻攝自Youtube/中天新聞)
根據中天新聞報導,有民眾打算在雲林買10幾坪的土地,合約上的附帶條款註明了沒有貸款到8成就不買,以及出價450萬元並付10萬斡旋金,而買家拿出斡旋金之後,房仲立刻跟買家說屋主願意用450萬賣出,讓他覺得有買貴的嫌疑,而且事後對照不動產買賣意願書,發現比當初坪數還少3坪,最終決定不買,沒想到斡旋金也被沒收了一半。
對此房仲業者接受採訪時回應,如果少了三坪的土地,買賣從一開始就不成立,但必須舉證出仲介當初有報錯坪數的行為。而付斡旋金之前也要再三檢視不動產買賣意願書上的坪數資料,還有了解市面上的行情,以及透過實價登錄舉證自己真的有用不合理的價格購買,這樣就有機會拿回斡旋金。
其實按照規定,只要在斡旋書上簽了名,買賣等同成立,如果付了斡旋金,屋主也同意賣出,而買方卻臨時反悔,斡旋金應當全數被沒收,當作違約的罰款。
《買一間會增值的房子》作者邱愛莉就提醒民眾,只要屋主還沒在斡旋書上簽名,買家臨時反悔不買,必須趕緊連絡仲介,除了透過電話通知,也一定要留下簡訊紀錄,表明不委託繼續議價,並且要回斡旋金。最重要的是,不要一時衝動就填寫斡旋書,等各方面功課做足了再去斡旋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