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逾20年建物整建 最高補助45%

2019/06/23 10:06

聯合報 記者謝梅芬/高雄報導

高雄市屋齡超過30年的住宅占全市住宅的48%,老屋問題影響城市景觀及發展。高市都發局為協助民眾自辦20年以上合法建物進行整建維護,將依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規定,協助市民辦理整建維護所需的「規劃設計」及「工程施工」補助費。

都發局長林裕益說,都更整建維護所需規劃設計費,可依規定申請全額補助,至於工程施作費補助上限,訂為總工程費的45%。都發局受理申請,通過初審,市府就協助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複審核撥經費。

高市逾20年建物整建 最高補助45%(好房資料中心)

老舊房屋想翻新或重建,卻不知如何下手?都發局已成立專業的「都更輔導團隊」,近期將到社區舉辦說明會,為有意申請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或重建的市民,提供量身打造的諮詢服務,包括法令、程序解說及政策優惠,今年至少辦30場,為市民解惑,讓舊厝翻新。

申請補助的條件為屋齡滿2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申請補助對象不是個人,必須是依都市更新條例核准立案的都市更新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依法成立的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等。

都發局說,合法建物只要經文化局現勘認定不具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經工務局認定為危險或老舊建物,包括屋齡30年以上,無電梯,經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為乙級或未達乙級,都可申請重建獎勵,包括容積獎勵、稅捐減免、放寬建蔽率及高度管制等。

鼓勵危老屋重建的配套措施,還提供最高每戶300萬元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社會住宅或租金補貼,補助重建計畫費用每案5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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