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違大學法 律師籲校方提訴願

2018/05/13 10:42

中國時報 記者張孝義、李侑珊/台北報導

針對台大要求教育部盡速發聘,教育部仍要求台大重啟遴選程序,律師葉慶元批教育部明顯違反大學法,作法「沒水準」,台大未來可向行政院訴願會提訴願,要教育部撤銷處分或命令聘任,如訴願結果不利台大,最後可打行政訴訟解決問題。

葉慶元指出,大學法第9條規定寫得很清楚,公立大學校長由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聘任之;教育部沒核准權,當然就沒拒絕權,所以教育部現在作法明顯違反大學法,教育部就是「表決輸了再表決,表決到我贏為止」很沒有水準。

台大自主聯盟。(資料照片)

至於台大未來在法律上可有什麼作為?葉慶元說,台大可向行政院訴願會提起對教育部訴願,如教育部現在的處分視同拒絕,就要求撤銷處分;如果遲不決定,那就進行「課予義務訴願」,由行政院訴願會命令教育部為聘任的決定。

台大自主聯盟也發出聲明表示,在教育部蠻橫侵犯大學自治的100多個日子裡,台大在校務會議中以集體的智慧與勇氣,通過請求教育部儘速發聘的決議,在現階段高度競爭的國際化環境中,教育部勿因政治因素,而犧牲台大幾10年來辛苦建立的良好教育環境與國際聲譽,請政府儘速聘任遴選委員會合法選出的校長,勿拉長線,犧牲台灣高教與台灣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不過台大政治系大二生王羿方表示,昨日的校務會議其中一項議案為討論大學自主,議案卻沒有列出具體措施,就書面資料來看,也看不出與管的關聯性何在,且管擔任台灣大哥大獨董的爭議也沒被討論,代表校務會議沒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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