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族小心!排氣管燙傷人 法官怒判40天拘役

2018/06/03 18:29

聯合報 王宏舜/報導

陳姓男子騎車上北投傳統市場,將機車隨意停在雞肉攤前,一名路人經過,右小腿慘遭排氣管燙傷。路人提告,士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陳拘役20日,檢察官認為陳分文未賠也不道歉,漠視公權力,一審判太輕而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陳誣指被害人「像詐騙集團」,態度惡劣,加重改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高院法官在判決更指出,人生在世,宗教信仰、倫理道德、風俗習慣往往對人產生一定拘束力,法律是「最低標準」的行為規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定義了「停車」、「臨時停車」與停車方式,陳姓男子騎摩托車進入北投市場,這種行為「違背所有行走在該市場內購物的人,共同期待與內心規範要求」,且既然他有重機駕照,就不能推諉不知道規定,自應守法。

以色列學生Tom Fleischer在2015年拍攝的「拜託,用走的」影片,點出台灣傳統市場內機車穿梭的亂象。 圖/截自YouTube影片

●傳統市場機車穿梭 外國人嘆氣

台灣的傳統市場大多位在狹窄的巷弄間,民眾上市場除有停車位難尋的問題,還得提防亂竄的機車和忍受惱人的機車廢氣。

高院判決書中,更提到了以色列學生Tom Fleischer在2015年拍攝的「拜託,用走的」影片,點出台灣傳統市場內常見機車穿梭的亂象。

Tom Fleischer以台中東興市場為景,說他喜歡傳統市場琳瑯滿目的商品和講價機會,但他卻發現有些市場的景觀卻是「以摩托車為主」,他覺得莫名其妙,納悶「你們如何受得了吵雜的環境、有毒的空氣?」他希望網友分享短片,說服政府改善生活中「一個小小部分」。

以色列學生Tom Fleischer在2015年拍攝的「拜託,用走的」影片,點出傳統市場內機車穿梭的亂象。 圖/取自YouTube網站

●穿短褲逛市場…被排氣管嚴重燙傷

 

Tom Fleischer的影片,相當程度呈現了台灣民眾在傳統市場常遇到的危機。

陳姓男子去年7月8日上午11點騎機車到北投市場買雞肉,他不但逆向而行,更將機車直接停在雞肉攤前,下車買東西,一名穿著短褲的民眾經過時,右小腿被炙熱的機車排氣管燙傷;民眾至振興醫院治療,發現右小腿受二度燙傷。被害民眾說,當時機車車主不在車上,他被燙到時,詢問「機車是誰的?」當時在雞肉攤前挑選的陳才承認是車主。

警方表示,北投市場價格親民,不僅在地的北投人愛逛,鄰近的士林人也常來採買,假日時更是擠得水洩不通。該市場不是行人徒步區,雖然車子難以進出,但仍有騎士「硬是要擠」,不時傳出糾紛。

●騎士拒賠20萬元 稱對方「詐騙集團」

陳姓男子在受傷民眾提告後,向法院抗辯,他人就在現場,機車也已熄火,當時已近午,市場「沒什麼人」,是對方自己走路不小心,才會被排氣管燙到,強調自己無過失也沒違規。陳說,告訴人連膝蓋都有受傷,「難道是跪在我排氣管上?」質疑對方開口索賠20萬元,像詐騙集團。

士林地院認定陳姓男子在市場內任意停車、讓機車排氣管燙傷人的行為構成過失傷害罪,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被害人覺得「判太輕啦!」請求檢察官上訴,並澄清自己受傷的部位不是膝蓋,反控陳胡扯。

高院法官審視現場照片等資料,確認被害人右小腿位置與排氣管高度相當,當時他沿北投新市街右側順向而行,右小腿的確可能碰到逆向停放的機車排氣管。

高院認為陳停車時未靠邊,在他的機車和雞肉攤間,有可讓人行走的空間,從案發現場照片來看,已違反「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等規定。

陳姓男子在法院時自稱騎了幾十年的車,高院認為一般人都知道機車排氣管很燙,他有注意義務,卻因貪圖一時便利而逆向、違停,才造成路人受傷,推託「找不到停車位」等理由不可採。

●法官量刑放感情 要人民感覺有正義

對於一審判拘役20日,易科罰金等於兩萬元,是否太輕?

高院合議庭認為刑罰裁量具價值判斷,如果沒有法官情感上的參與就無法進行,公正、妥適的判決。

陳在法院審理時頻稱被害人「像詐騙集團」,還謊稱「當時已11點半了,沒有什麼人」,但根據案發時的現場照片,事實上當時菜市場內摩肩接踵,路人稍一不慎、或被推擠,都可能被高溫的機車排氣管燙傷;加上原審未考量他有聽覺障礙,都被高院認為量刑違誤。

高院指出,陳未與被害人和解,雖然這不構成是否應給予他緩刑的事由,但他態度惡劣、提供有偏誤的資訊,無從預期他能獲得警惕,不讓他緩刑。

判決書指出,如果法官給予被告緩刑的理由,不被一般人的正義感理解,民眾對「法的不可侵犯性」信任將動搖。

●進市場就得用走的?民眾意見很兩極

Tom Fleischer的「拜託,用走的」在上架後引發熱議,包括朱宗慶打擊樂團創辦朱宗慶認為「只要用心和決心足夠,改變心態和習慣,就可產生很大的不同!」

也有網友直呼「曾經逛菜市場時被機車的排氣管燙到」。但也有人認為許多攤販是占用馬路來擺攤,況且一旦限定「用走的」,攤商恐也難補貨。

高院的判決書也提及,要傳統市場開市時,只供行人徒步、禁止車輛進入有難度,但如果公眾個個是成熟的現代公民,有同理心,自應理解、遵守不將機車騎駛進入位在狹窄巷弄的傳統市場,是所有行走在市場內購物的人的共同期待與內心規範要求。如果騎士執意騎車進入菜市場,那就應該遵照「最低標準」的法律規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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