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廠大限在即 台化會彰縣仍無共識

2016/08/23 08:54

記者曾麗芳/彰化報導

台化公司彰化廠3套汽電共生設備操作許可證9月28日將到期,台化公司向彰化縣政府申請展延,但雙方仍未達成共識,地方環保組織也要求台化遷廠,台化公司副董事長洪福源昨(22)日到縣府拜會副縣長陳善報、環保局長江培根等人,環團也在縣府外抗議。

彰化縣環保局表示,法令是最低道德標準,「縣府不容許台化公司以員工生計要脅退讓!」台化公司雖於8月18日提出許可申請文件,但廠內M16、M17鍋爐汽電共生程序的生煤含硫量仍為1.2%,未符合環境影響說明書的承諾值0.84%;而M22鍋爐生煤含硫量已修正為0.87%,但灰分、固定碳、熱值等生煤成分,仍不符承諾值。

另外,依「彰化縣鍋爐蒸氣產生程序許可證審查原則」所提替代方案,台化則未具體說明改善方式及改善目標、期程之合理評析,環保局將依法退請限期補正。彰化縣環保局強調,為維護彰化縣空氣品質,捍衛百萬縣民健康,針對台化公司許可展延申請,環保局將依法審核,並籲請台化公司應善盡企業責任,積極做好空氣污染防制工作。

但洪福源也發布聲明指出,M16、M17、M22鍋爐已提出異動申請,盼改善排放水準,但縣府遲未核准,台化因此以原核准內容申請展延,生煤含硫量維持縣府核定的0.4%到1.2%;M16、M17硫氧化物排放標準為200ppm(既設機組未有環評承諾,依國家標準管制),M22為50ppm(環評承諾)。

聲明中表示,M16、M17、M22在縣府同意展延,核發新操作許可證後,硫氧化物即以50ppm管制,2年後降為25ppm管制,若違反承諾值,由政府依法處理;同意縣府要求,管理用煤含硫量0.87%以下;硫氧化物防治設備改善方法已在海外廠試用,初步獲良好成效,將推行到公司海內外所有汽電共生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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