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烱榮、簡慧珍、游文寶/連線報導
農田遭汙染時有所聞,環保署追元凶指向水利會,陸續對桃園、彰化重罰六百及九百多萬,兩地水利會不再核發排放廢汙水許可,許多建案被卡住領不到建照,建商、建築師急得跳腳。
農田遭汙,環保署開罰。(圖/擷取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根據相關規定,建物附近如果沒有區域排水設施,須利用灌溉排水系統排放廢汙水,必須先取得水利會的「搭排核可」,否則不發給建照;彰化水利會四月二日開始不再核發,至今有七十多件新建案被卡住。
桃園半年前停發,影響更可觀。桃園農田水利會總幹事黃金德表示,水利會因汙染農地被罰六百多萬;水利會不服,認為汙染源是縣府事先核准位於工業區之外的小型工業區及農業區設廠造成,提出訴願後仍被罰三百多萬。
黃金德表示,水利會當時就決定停止受理任何搭排申請,影響面除建商無法請照外,最大的影響,就是除了工業區以外,設在區外的工廠無法排放事業廢水,生產將面臨停擺。
彰化農田水利會長呂炉山昨指縣市政府長期漠視汙水下水道建設,把灌溉溝渠當排水溝,「水利會才是受害人」,環保單位開罰搞錯對象,「要罰應該罰縣市政府吧。」
呂炉山表示,水利會最近完成清查,光是北彰化的東西二、三圳,就有七十二條「違法偷排」的社區排水溝或暗管,水利會已要求縣府取締並改道;至於拒發「搭排核可」的後遺症,「這是縣府要自行面對的問題」。
呂炉山指出,彰化花壇鄉、彰化市、和美鎮多年前相繼傳出農田遭重金屬汙染,環保署認為當地的東西二、三圳和福馬圳灌溉水是汙染源,開罰水利會九百七十九萬多元;水利會已繳清罰款,但認為被罰實在沒道理,已提出訴願。
呂炉山強調,根據農田水利會費用徵收辦法,建築物要利用灌溉溝渠排放汙水,應支付「搭排」費用;按排水量收費,每年最少九百零八元,「這是使用費,不是維護管理費」。
農田遭汙染時有所聞,環保署追元凶指向水利會,陸續對桃園、彰化重罰六百及九百多萬,兩地水利會不再核發排放廢汙水許可,許多建案被卡住領不到建照,建商、建築師急得跳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