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余采瀅/台中報導
台中市去年10月27日公告台中港為空氣品質維護區,優先要求1、2期大型柴油車進入台中港管制區時,須具有1年內有效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市府表示,管制措施明年9月23日起上路,違者依空汙法開罰500元至6萬元,並要求改善。環團認為,台中港空品維護區從公告到實施近2年,呼籲應盡速上路。
環保局長陳宏益說,大型柴油車PM2.5排放量占全市14%,台中港每年進出車輛數達400多萬輛次,為台中市汙染負荷最大區域,有優先管制必要。市府管制1、2期大型柴油車,將於台中港進出口架設智慧攝影機排查。
台中市争好氣聯盟執行長岳祥文說,各縣市都推動空品區,但台中期程太慢,去年10月公告,拖了快2年才實施,部分縣市實施規模、運量也不小,卻能在公告數月就上路,市府應更積極。
陳宏益強調,台中港空品區近2900公頃,全國規模最大、影響對象也最多,加上不少港區貨運業者是個體戶,換新車有經濟上考量,自主定期車輛排氣檢驗,必須給予業者一定緩衝期因應,市府也會加強宣導,完善配套措施才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