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電力公司在公有地裝設超過七萬枝電線桿,縣議員謝彰文總質詢質詢指出,台電公司長期免費使用公有地,卻以每枝20元收費租給其他單位附掛電纜線營利,建議應向台電公司收取租金充實縣庫並改善電纜線任意附掛亂象。縣政府以民眾逾期繳納牌照稅,除本稅外並裁罰一倍,一年罰鍰就一億四千多萬,其缺乏裁罰之適當性,建議降低罰鍰倍數。
縣議員謝彰文質詢中表示,桃園多個鄉鎮市的電桿附掛電纜問題積弊已久,形成另類的天羅地網,對於升格後的市容和整個桃園的格局有極大的危害,建議縣府應要求改善。
謝彰文議員認為,台電放任電信相關業者附掛電纜,以縣有土地上的七萬多根電桿來說,一條電纜台電要收20元租金,每年坐收2億元以上的暴利,卻未善盡管理職責,造成縣內多個地區形成天羅地網,抬頭一望滿是電纜的特色商圈,縣府應訂定相關管理辦法,有效整頓電纜問題。
縣長吳志揚答詢表示,依現行相關法令水電等公用事業,縣有土地為無償提供使用,但台電確實為善盡管理責任,縣府目前與台電舉行多次協調會議規劃如何整頓,升格直轄市後則可訂立特條例管理辦法,要求台電善盡桃園境內尚未完成地下化的電纜管理責任。
工商發展局局長陳淑容回應表示,工商局已與台電公司協調於五月起即開始執行電纜整頓專案,目前已完成楊梅火車站前的電纜整頓,未來會依計畫進行分區整頓,逐步完成境內電纜附掛整治問題。
針對稅務局以民眾逾期繳納牌照稅,除本稅外並裁罰一倍,一年罰鍰就一億四千多萬,其缺乏裁罰之適當性,縣議員謝彰文質詢說,稅務局牌照稅開徵日期為四月一日到四月三十日,車輛使用期間為整年度一月一日至月三十一日,屬於預繳稅款性質,未繳稅即處罰一倍,有失法學上適當性。
謝彰文議員說,逾期繳稅已加徵15%滯納金,再加罰一倍對車主已重複處罰,對於屬弱勢族群而言,無異是雪上加霜。建議應降低罰鍰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