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巧璉、王慧瑛/高雄報導
聯合報日前報導高雄輕軌事故頻傳,2022年至今已有8起事故,其中鼓山區就占了4起。鼓山區居民認為,不少輕軌行經路口緩衝空間不足,尤其是行經小巷弄還會有建築物阻擋問題,建議市府評估設柵欄。市府、受訪學者專家都認為,設柵欄不是最佳選擇。17日臉書粉專高雄好過日大篇幅討論國外輕軌狀況,好過日認為,部分路段可做柵欄。
好過日認為,高雄輕軌應即刻解決的是嚴抓違規以及改善路口減速停等提醒工程,這有柵欄以外的解決方式,如地面標線改善,號誌柱明顯化,警示牌前推,設置聲光標示等。但如果市民的素養不足,在部分路口設置柵欄也非不可行,「可把輕軌沿線小路口均改成A型路權運作邏輯,給予輕軌絕對優先權,輕軌經過直接亮紅燈降柵欄。」

好過日指出,基本上世界B型路權輕軌,原則上是路面交通一環,依燈號行駛,都不設柵欄,但也有極少數例外的特殊狀況。但輕軌是彈性很大的運具,在歐、美、日,均有平面輕軌部分區間設定為「A型路權」,也就是享有絕對優先通過權,也設置遮斷器的案例。
捷運局回應柵欄裝置時表示,輕軌為都會通勤運具,速度慢,柵欄升降要2至3分鐘,會拉長等待時間,輕軌列車短,平均7至10秒就可通過,設柵欄不符現狀需求。好日子也以圖文並陳回應,在挪威、法國里昂及日本都有輕軌設置遮斷器的例子,但這些遮斷器並非傳統台灣平交道的大型柵欄,升起、架下的時間長,有些遮斷器甚至只需1、2秒的升降時間。
目前高雄輕軌在部分重要路口,如醫院附近已經加裝行人聲光提醒柱,設備會感應列車經過而亮燈。好過日認為,這也是替代方案,提醒行經民眾注意。好過日指出,盧森堡輕軌也有類似替代方案,採用鮮豔的號誌柱和密集提醒避免闖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