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賊星該敗!一名男子2月21日行經捷運忠孝復興站東區地下街萊爾富超商時,順手牽羊竊走超商置於門口商品架上的一只福袋,3月5日再次行經該店時,竟又竊取一只福袋,隔天(3月6日)三度經過則被眼尖店長發現,立刻尾隨在後並一路追趕,正巧遇到捷運警察巡邏經過,立即上前通報捷警,一同將男子攔下,全案依竊盜罪嫌移請轄管大安分局續辦。
捷運警察隊第三分隊警員廖文祺、林萬慶擔服東區地下街巡守勤務,巡經忠孝復興站東區地下街時,突然有名男子慌張跑來尋求警方協助,經了解原來該名男子為超商店長,告知警方2月21日時超商店內福袋遭人竊取,該名犯嫌食髓知味,3月5日再次竊取超商福袋,超商盤點商品時發現福袋短缺,調閱店內監視器才發現遭同一名男子竊取。
店長指出,該名男子二度竊走福袋後,隔天竟身穿同一套衣服外套、揹同一款提袋再次出沒於東區地下街,店長發現後立即尾隨、一路追趕,直至忠孝復興站時,碰巧遇到擔服巡守勤務的捷運警察,立即通報警方,捷警迅速追趕上前攔查,並比對店家所提供監視器影像犯嫌的照片,確定該男為先前2起超商福袋竊案犯嫌,將其依法送辦。
捷運警察隊呼籲,若民眾於捷運系統發現可疑人、事、物,可立即通知捷運站務人員或撥打110報案電話,捷運警察將立即到場處理。並提醒民眾竊取行為恐涉犯刑法竊盜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請勿心存僥倖而誤觸法網,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