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隆揆、廖炳棋、張宏業/綜合報導
涉惡性詐欺及逃稅達十億元的西班牙商人奧納德,日前被刑事局查出是國際刑警組織列為紅色通報對象,移民署18日召開審查會後,決議將他驅逐出境。奧納德昨凌晨在機上傳訊向員工求救,緊急透過律師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提審,北高行認為,移民署執行程序有瑕疵,限制人身自由無據,裁定立即釋放。但奧納德已搭機出境前往新加坡。
奧納德在義大利犯下汽車租售詐騙案,詐騙金額至少十億元台幣,2019年入境台灣,領有我國核發的外僑居留證,並與妻子在台北市開設高檔餐廳,由於奧納德被義大利、西班牙列為國際通緝犯紅色通報對象,日前傳出他在台灣爽躲5年,引起刑事局及移民署注意,討論在台合法性。
台北市專勤隊10月13日通知奧納德到案說明,請他安頓妻小後自行離境,並以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為由,命他須於10月19日前出境,他向內政部提訴願,聲稱無權讓沒犯罪的他離台,但遭駁回。移民署18日將他帶往桃園機場,由兩名人員陪同上機,他認為人身自由遭拘禁,在機上透過律師向北高行聲請提審。
北高行指出,依移民法定,移民署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強制驅逐已取得居留或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出國前,應召開審查會。移民署在18日開會討論做成強制驅逐決議,但開會通知直到17日才送達,難認奧納德有充分時間準備表示意見,且奧納德聲請改期,當天未到場陳述,移民署仍做成強制驅逐處分,程序不合法。
移民署對裁定結果一度錯愕,昨回應依法強制驅逐國際詐騙犯,是要維護國家安全。移民署另主張,未對奧納德使用戒具,沒有無故逮捕拘禁事由,且雙方抵達桃園機場後,移民署持續跟奧納德溝通,並請通譯解釋處分文書內容,但對方一直表示不了解,態度不配合。
北高行認為,處分文書的文字記載為中文及英文並敘,卻未見奧納德國籍的西班牙文,儘管移民署有請通譯告知奧納德處分內容,但不足以取代有關強制驅逐出境處分書的法定要件。
另,奧納德雖表示不願配合,仍被強制帶往機場,移民署亦派兩人陪同搭機,使奧納德人身自由受限,構成拘禁事實。移民署表示,奧納德已列為禁止入國管制對象,如果他再搭機來台,仍將禁止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