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自今年8月起,如果遺失「記名式」悠遊卡,持卡人須負擔冒刷損失風險的時間,將縮短3小時。金管會表示,根據規定,持卡人遺失電子票證等卡片後,須負擔冒刷損失風險時間上限是12小時,金管會樂見悠遊卡公司將這個時限縮短。
記名式悠遊卡冒刷風險時間將縮短至3小時(圖/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現行規定記名式悠遊卡如銀行與悠遊卡公司合作發行的「悠遊聯名卡或悠遊金融卡」,持卡人若不慎遺失卡片,在卡友完成掛失手續後「6小時」的冒刷損失風險,都要由持卡人自行負擔。
但有持卡人向悠遊卡公司反應,「香港八達通」已將持卡人掉卡後,須負擔遭冒刷損失風險的時間縮短至3小時,持卡人希望悠遊卡公司能跟進。悠遊卡公司決定採行卡友意見,並自今年8月起實施。
近期各發卡銀行已發通知給悠遊聯名卡及悠遊金融卡持卡人,自今年8月起,持卡人若掉卡,所須負擔風險的時間,自現行的6小時減為3小時;即卡友只須負擔,在完成掛失手續後「3小時」被冒刷損失風險,若3小時後,確定無人盜刷,將返還持卡人「悠遊卡」內的儲值金額。
金管會已修正「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記名式電子票證」,例如悠遊聯名卡若遺失,持卡人完成掛失手續後,自負風險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2個小時。但要注意的是,這個冒刷損失金額,只限於「悠遊卡」中的儲值金額,並不包括信用卡或金融卡遭盜刷損失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