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華人普遍有「有土斯有財、有房子就要留給孩子」的觀念,儘管台灣有高達百分之八十四的「住宅自有率」、六十歲以上的有四七二萬多人,但國內銀行推動商業型以房養老十七個月,全台承作件數不到一千五百件,可見願意將房子抵給銀行,換取養老金的民眾占比仍相當低。
願意將房子抵給銀行,換取養老金的民眾占比仍相當低。(圖/好房資料中心)
「My house is my pension(房子就是我的退休金)」是來自西方的觀念,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等國都有以房養老機制,東南亞的新加坡也推出多年。英商英傑華集團去年調查,已有百分之卅七的受訪新加坡民眾,計畫透過以房養老,換取退休後資金來源,這個高比率算是華人世界少數例外。
針對以房養老議題,英傑華集團調查歐美亞三洲十二個投資市場的民眾,發現受訪國家中,超過四十五歲的屋主、約有四成六都同意,退休後主要來源可能得靠「房子」;且四十五歲以上屋主「每十個就有七個」認為,房子比任何退休金、存款、投資加總值錢。
英傑華調查,受訪者中,四十五歲以上屋主至少有兩處房地產會選一處長住,平均「住」達廿一年。台灣推動以房養老後,較大爭議之一是小孩多希望自己能「繼承」房產,但在國外,不少父母是出錢資助小孩買房。調查發現,四十五歲以上屋主,有三成一正在考慮或已提供子女買房資金,有四成三受訪者都同意,若不資助子女,小孩這輩子不可能擁有房產。